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二元制”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闽教职成〔2018〕5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9〕22号)等文件精神,确保2019年学前教育专业“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二元制”)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市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学校简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05年,百年薪火传承,王德、彭冲等先辈英烈名扬四海,许地山、杨骚等学者名流各领风骚,被誉为“革命干部的苗圃”“闽南教师的摇篮”。学院坐落于福建厦门、漳州和泉州同城化核心城市——漳州(市中心)。漳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著名的“鱼米花果之乡”、中国“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温泉之城。
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6500多人,教职员工393人。学院秉承龙溪师范百年老校的精神,坚持“以生为本”,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强化质量意识,注重品德修养、综合素质、技术技能和创新意识全面协调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探索教学改革,先后获得3个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毕业生以其适应性强、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而受到用人单位普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一)招生专业、计划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学前教育专业“二元制”招考招生计划250名,具体如下:
专业 |
合作县教育局 |
招生计划数(人) |
学前教育 |
长泰县教育局 |
50 |
学前教育 |
漳浦县教育局 |
50 |
学前教育 |
云霄县教育局 |
50 |
学前教育 |
诏安县教育局 |
50 |
学前教育 |
东山县教育局 |
50 |
合计 |
250 |
(二)学制三年。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试点项目招生对象须为长泰县、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等五县教育局所辖幼儿园在职员工,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需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3.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在长泰、漳浦、云霄、诏安、东山五个合作县所辖幼儿园工作至少6个月以上(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为准),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不含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员工;在长泰、漳浦、云霄、诏安、东山五个合作县所辖幼儿园顶岗实习时间和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实习协议或其它有效实习证明以及劳动合同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1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3.已被2019年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五条 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8月1日~8月9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招生对象到任教幼儿园所在县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3.在报名截止后,合作县教育局向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统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经合作县教育局审核的《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学前教育专业单独招考报名表》(见附件1)、《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学前教育专业单独招考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与合作县教育局所辖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各2份。属于中职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除了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顶岗实习证明(实习协议)复印件2份。
(二)考试
1.考试办法
(1)命题原则
坚持文化知识与岗位技能考核并重,重点考查考生时事政治、学前教育心理学、文化素养和岗位技能的掌握情况。
(2)考试形式和内容
采取“文化知识考试+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所有科目均由学院自主命题,按规定时间组织考试。
考试总分200分(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占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60%)
文化综合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学前教育心理学、文化素养等,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试员工的岗位技能的掌握情况,以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3)考生投档分为文化知识考试、岗位技能测试两门考试分数相加所得总分。
2.熟悉考场、领取准考证
8月11日下午15:00开始,考生熟悉考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领取准考证(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地点:怀仁楼512室)。
2.考试时间、科目
(1)文化知识考试(100分)
时间 |
科目 |
内容 |
8月12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 |
文化知识 |
(1)时事政治 (2)学前教育心理学 (3)文化素养 |
8月12日上午8:30开始,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室座位候考。上午9:00文化知识开始考试(含主题画)开考,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室;上午11:00文化知识考试(含主题画)结束。
(2)岗位技能测试(100分)
8月12日上午11:30开始,考生按诏安、东山、云霄、漳浦、长泰顺序分批参加岗位技能测试,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室。
内容(1)主题画(2)讲故事(3)声乐和舞蹈任选一项,合计100分。每人测试时间5分钟(不含在文化知识考试时间内完成主题画,主题画成绩计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
2.考试地点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博学楼教室(详见考生准考证或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众微信号,由考生扫码获取的本人考试科目时间、考室、座位等信息)
4.考生须知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手表等无线存储传输设备进入考场,严禁违纪舞弊行为。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且岗位技能测试、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相同时,须加试一场岗位技能测试,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二)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个别县出现生源不足时,从已参加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调剂录取。
第七条 预录取和正式录取
(一)预录取。由我院按照单独考试成绩进行预录取,预录取信息在我院和合作县公示7天,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联合下达的“二元制”招生计划。
(二)正式录取。预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录取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条 收费标准与报到注册
1.学前教育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若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
2.考生被录取后,需要根据《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缴纳相应的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九条 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1.“二元制”招生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学生资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违规处理
1.“二元制”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高职招考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二元制”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办公室代表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招生联系方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联系电话:0596-2525888 2590666 2028007
传 真:0596-2030381
申诉电话:0596-2525690
学院网址:http://www.zcvc.cn/
院招生网:http://zsb.zcvc.cn/
公众号:zcvc1905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邮 编:363000
附 件:1.《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学前教育专业单独招考报名表》
2.《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学前教育专业单独招考考生名单汇总表》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9年7月30日
附件1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二元制”人才
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学前教育专业单独招考报名表
县(名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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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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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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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白底) (2寸)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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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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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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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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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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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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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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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实习协议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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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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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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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确认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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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初审(盖章) |
日期: |
学院审核 (盖章) |
日期: |
备注:
1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截至2019年7月31日,在长泰、漳浦、云霄、诏安、东山五个合作县所辖幼儿园工作至少6个月以上(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为准),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不含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员工;在长泰、漳浦、云霄、诏安、东山五个合作县所辖幼儿园顶岗实习时间和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实习协议或其它有效实习证明以及劳动合同为准)。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201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③已被2019年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考生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后领回)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电子版白底彩色近照(命名:考生身份证号码);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4)在职员工需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中职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实习协议或其它有效实习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