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须知
1.2017年4月14日14:00-17:0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17年高职招考准考证,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礼堂门厅报到,然后熟悉考场环境、领取考试通知单。
2. 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17年高职招考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到设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内的指定侯考室报到,并经过安全检测后进入考场。
3. 所有考生均需按以下安排到侯考室报到,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测试日期 |
测试场次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备 注 |
2017年 4月15日 |
上午 |
第一场 |
7:30 |
教学A楼侯考室 |
考生须在熟悉考场环境时,确认本人的测试日期、测试场次、报到时间、报到地点。 |
第二场 |
8:30 |
教学A楼侯考室 |
第三场 |
8:30 |
教学B楼侯考室 |
下午 |
第一场 |
13:30 |
教学A楼侯考室 |
第二场 |
14:30 |
教学A楼侯考室 |
第三场 |
14:30 |
教学B楼侯考室 |
2017年 4月16日 |
上午 |
第一场 |
7:30 |
教学A楼侯考室 |
第二场 |
8:30 |
教学A楼侯考室 |
第三场 |
8:30 |
教学B楼侯考室 |
4.考生不得携带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照相机、画册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的,须在入场时按监考教师的要求,存放于指定位置。
5.考生进入侯考室后,须按监考教师的要求入座,并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放在考桌上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核验。
6.考生进入考室后,须根据监考教师的提示,在试卷上清晰地填写好本人的姓名和考生号,然后进行答题。
7.考生在答题过程中,不得询问试题题意。如有其它问题,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但不准询问其他考生。
8.考生在考场内,不得发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或擅自借用其他考生的文具、画具,或偷看、抄袭他人的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或换卷、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
9.考生的答题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长。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并按监考教师的要求,在交卷后立即、有序地离开考场。
10.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将考场发放的试卷等材料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11.考生在参加测试期间,均须全程服从本测试点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各项纪律。
12.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2017年4月12日